近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粤司〔2022〕151号《关于同意在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批复》,批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应当是省内注册和中央驻粤大中型国企、大型知名民企、外资企业。此次佳都科技成为广州市为数不多的大型知 名民企公司律师试点单位之一,不仅是司法行政部门对佳都科技法律风控体系的认可,更是佳都科技的影响力、企业文化乃至整体实力的鉴证,彰显了佳都科技强大的综合实力。
佳都科技集团法律合规部将着手开展公司律师工作证申请后续等工作,将有利于各项法务工作的开展,更好维护公司利益,持续助力集团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和法务团队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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